各学院:
根据大连市公安局《高校户籍管理》等相关规定,2019年新生落户工作现已开始。请各学院按以下要求收取欲落户学生的落户材料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上报材料
1.录取通知书;
2.户口迁移证;
3.户口本复印件(注:父母和本人页)。有下列情况:a.如果本人不在父母的户口本上,还需提供本人与父母的户口关系证明或者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。b.如果父母离异也需提供其父母的个人户口页或身份证复印件。
4.《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19级新生户口迁移统计表》(见附表),各学院将落户名单汇总至《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19级新生户口迁移统计表》,加盖学院公章后和学生材料一起交到保卫处213办公室(电子版发指定邮箱584160627@qq.com)。
二、上报日期
2019年10月9日
三、注意事项
1.学生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落户;
2.公安机关不受理学生单独前往办理;
3.如迁移证有错误项,请及时在交材料前回到迁出地派出所更改,以免影响落户;
4.人像采集时间另行通知。
联系人:张老师
联系电话:内线8109
保卫处
2019年9月18日